教育教学

教育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正文

经济管理学院第五届银行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7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     来源:     点击:

为迎合学校2021年(第七届)校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和提高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促进学生提高技能,经济管理学院决定举办第五届“银行业务技能大赛”。

一、参赛对象

各专业全体大二在校生。

二、银行业务技能大赛目的

银行业务技能竞赛,是推动产教结合,紧扣当前职业院校的教学要求,理论融于实践,加强信息化手段和计算机仿真模拟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推进金融专业“教、学、考、做、赛”五位一体的教学改革,推进金融职业教育“工学结合、学做合一”,持续提高金融职业教育的质量。举办本次校赛也是为充分发挥技能竞赛的引领作用,适应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对接金融行业企业需求,同时延续传统银行业技能特色,激发企业参与金融专业教学改革的积极性,联动学校、行业和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增强学生的金融认知,巩固和深化学生掌握的操作方法,提高金融专业学生的金融业务综合技能,全面提升高职金融职业人才的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三、宣传

10月28日-11月10日为大赛宣传阶段,届时我院将制作宣传展板进行宣传,同时通过学院网站等进行宣传和下发竞赛具体时间通知。比赛过程及比赛结果将通过经济管理学院公众号以及经济管理学院网站(http://www.havct.edu.cn/sites/xbhjxy/index.html)进行实时更新报道。

四、竞赛内容

大赛包括三个赛项:银行柜面业务赛项、银行知识赛项、银行手工技能赛项。大赛采用晋级制,银行柜面业务赛项按成绩排名的前40名选手晋级决赛,决赛包括银行知识比赛、银行手工技能赛项;最后,按照各项成绩加总的排名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银行柜面业务赛项

银行柜面业务赛项竞赛项目时长120分钟,总分300分,成绩评定由“智胜银行业务平台”自动评分。

(二)银行知识赛项主要考核选手对银行业务知识的宏观了解,考核选手的金融知识素养。主要包括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风险管理、银行服务礼仪、网银业务、代理保险业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银行信贷业务。

竞赛时间为30分钟,总分100分,成绩由“智胜银行业务综合技能国赛平台”软件自动评分。

(三)银行手工技能赛项主要考核选手对基本金融技能的掌握能力。主要包括传票算、字符录入、货币识假二个单项。

每个单项的竞赛时间都为10分钟,每个单项的总分各100分。

成绩评定由“典阅银行业务综合技能国赛平台”软件自动评分与专家人工评分两部分组成。

表1:竞赛内容及评分标准细则

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评分方法

传票算

本项目采用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分,按正确答案数记分;按计算机事先设置的采分点,每提交一个正确数字可得2.5分,提交不正确的不得分。

根据实际工作中的情况,比赛现场提供电脑Excel表格和计算器两种计算工具供选手自行选用。

100分

10min

系统评分

字符录入

本项目采用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分办法;选手提交后,按计算机事先设置的采分点,一个正确字符得0.03125分,一个错误字符按该字符分值的3倍扣分(本项目最低为零分,不出现负分)。比赛现场电脑预装极品五笔、搜狗拼音、搜狗五笔、万能五笔等输入法,竞赛电脑系统中未预装的输入法不得采用。

100分

10min

系统评分

货币防伪与鉴别

分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题四种题型,根据难度系数不同由系统自动设置采分点和对应的分值。

100分

10min

系统评分

五、参赛方法

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1、宣传大赛相关内容;

2、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然后集中进行培训;

3、按照比赛规则加强训练;

4、于11月中旬举行校内银行技能大赛初赛,经过比赛,挑选部分选手进入决赛,11月底进行决赛;

五、报名时间

11月5日至11月13日,各班将参赛名单报至各班辅导员处,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于2021年11月13日前将参赛名单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到2236151872@qq.com,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比赛时间

11月中、下旬。

七、比赛地点

经济管理学院实训室E617。

八、奖项设置

按照最后进入决赛的学生人数,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设置。

九、成绩评定

1.裁判员选聘:由经济管理学院选定。

2.裁判员人数:大赛设总裁判长1名,裁判员8名。

3.评分标准:见表1

4.竞赛成绩经项目裁判长、总裁判长、仲裁人员审核签字后确定。

十、竞赛规则

1、各代表队须遵守赛场赛项有关规定,遵从主持人、裁判员的现场调度和指挥,按照赛场指令完成任务。

2、选手进入赛场,不得携带任何用品用具、工具书、参考书等相关资料。

3、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通讯设备和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

4、在竞赛过程中,如遇硬件软件故障或其他情况,须按照情况类别举牌示意,由项目裁判长按有关规定处理。

5、在竞赛全程中,不得使用任何移动存储设备、开启无线网络、非法访问他人计算机。

6、竞赛结束后,不得将竞赛涉及的用品用具及资料带出赛场。

7、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总裁判长有权终止其所在团队的比赛,劝令其离开赛场。

举办方: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