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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举办第二届业财税融合大数据应用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加强和提高我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等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促进学生提高技能,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经济管理学院决定举办第二届业财税融合大数据应用竞赛。

 一、参赛对象

 全体2023级在校学生。

 二、业财税融合大数据应用大赛目的

 业财税融合大数据应用赛项以业财税融合为背景,大数据技术为工具,通过数字化再现业财场景,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派生的新场景及时融入“教学训考赛”,满足大数据带来的教育教学变革需求和大数据与各个领域融合的发展趋势。通过“岗课赛证”融通,实现财经商贸大类专业(群)的相关核心教学内容的知识与场景的融合,促进教学方法的知识导向和场景导向融合,逐步推进“大数据+产业+会计”教学改革,不断提升学生的业务流程认知能力、流程节点识别能力、数据资源配置能力、节点数据分析能力、资源场景研判能力、场景应用风控能力和大数据工具应用能力。通过竞赛模式的创新,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向场景化转变,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以赛促融,实现产教协同育人目标,引领财经商贸大类相关专业(群)建设和教学改革,培养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技术精湛的业财税融合型财经商贸技术技能人才。

 三、参赛方法

 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1.宣传大赛相关内容;

 2.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然后集中进行培训;

 3.按照比赛规则加强训练;

 4.于10月中旬举行校内业财税融合大数据应用大赛初赛,经过比赛,挑选部分选手进入决赛,10月中、下旬进行决赛。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10月14日至10月21日,各班有意愿参赛的同学请直接加入QQ群:697763934进行报名,由竞赛负责老师进行名单汇总上报经济管理学院组委会。

 五、比赛时间

 十月中、下旬。

 六、比赛地点

 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按照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设置。

 八、比赛方案

(一)竞赛内容

 本赛项聚焦业财税融合场景,重点考核选手业务、财务知识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涵盖业务运营、资源配置、数据分析、财务治理、税务筹划、RPA应用等技能,强调四流(业务、数据、核算、知识)融合。采用团队竞赛,分资金、营运、管理三大模块,各模块独立但数据关联,分别占比30%、40%、30%。选手需在云平台上采集、处理数据,全面检验其认知、识别、配置、分析、研判、风控、应用等综合能力。

(二)竞赛细则

 1.竞赛使用软件:相关比赛平台软件。

 2.竞赛时长:竞赛时间为90分钟

 3.竞赛试题:本赛项竞赛试题采用题库方式,电脑发放试题。

 4.竞赛规则: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上机操作完成,以正确率为主,同时参考速度进行成绩评定。

 九、竞赛方式

 1.初赛由各班组队参赛,决赛依据初赛结果组队参加。

 2.每参赛队参赛选手4名。

 3.竞赛环节以团队设置竞赛台位,按岗位标注操作位置,竞赛台位由计算机软件自动抽签决定(抽签加密)。  

     十、成绩评定

 1.裁判员选聘:由经济管理学院选定。

 2.裁判员人数:大赛设总裁判长1名,竞赛设项目裁判长1名,裁判员4名。

 3.竞赛总分值为100分,成绩评定由竞赛平台自动评分。

 4.竞赛成绩经项目裁判长、总裁判长、仲裁人员审核签字后确定。  

 十一、竞赛规则

 1.各代表队须遵守赛场赛项有关规定,遵从主持人、裁判员的现场调度和指挥,按照赛场指令完成任务。

 2.选手进入赛场,不得携带任何用品用具、工具书、参考书等相关资料。

 3.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随意离开赛场。竞赛中,选手不得观看其他队操作情况。

 4.竞赛过程中,标明必须由相应岗位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允许出现越权使用软件、以他人口令执行系统操作等情况,其余没有标明的任务可由全体队员协作完成。

 5.各岗位专项技能比赛时,须由既定岗位选手独立完成、不得代替。

 6.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通讯设备和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

 7.在竞赛过程中,如遇硬件软件故障或其他情况,须按照情况类别举牌示意,由项目裁判长按有关规定处理。

 8.在竞赛全程中,不得使用任何移动存储设备、开启无线网络、非法访问他人计算机。

 9.竞赛结束后,不得将竞赛涉及的用品用具及资料带出赛场。

    10.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总裁判长有权终止其所在团队的比赛,劝令其离开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