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经济管理学院会计教研室于11月13日下午在办公楼A502开展了《经济法基础》课程公开课。此次公开课由卢朵老师主讲,教学内容为第四章“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二节部分内容“ 混合销售、兼营”。会计教研室全体教师到场或连线进行听评课。
卢朵老师首先以生活中的常识入手,说明了增值税的重要性;然后以“张三去商场购买抽油烟机、同时提供上门安装”的案例,突出了混合销售、兼营行为的区别,以故事引入,引人深思;最后,卢朵老师分类型讲解了混合销售、兼营行为的应用场景,基于不同表达主题,选择合适的案例。整体教学设计逻辑顺畅,教学内容熟练,教学反响热烈。
课后,同课程组的赵青、李瑛老师进行了点评与交流,她们基于自己的同类教学经验,提出本课程适用于教学中穿插案例讲解的教学模式,可以通过现场提问同学们生活中的常见场景的方式巩固练习加强学习效果,并且在上课前半部分可以先讲述课程安排以点明本课程的进度。
会计教研室主任张梨花老师也提出,授课时应注重课程的完整性,在讲课过程中可适当设置互动,并在课程最后进行总结,使得示范课前后完整。教师们的交流深化了“增值税法律制度”课程的改革,促进了教学方法的改进。
最后,范红梅教授点评到,授课老师应该注重教学效果,找到教学授课的满足感,讲课语音语调语感应该抑扬顿挫,使得重点突出。她认为卢朵老师应该加强PPT的美感,在故事的引入时可以更加富有感情,以引起听者的共鸣。
本次公开示范课的成功举办,为经济管理学院的教学质量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教师团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了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改进,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