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
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豫政 〔2018〕41 号) 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全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省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困难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符合前述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其中:
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年度 (即毕业当年1 月1 日至12月31日)毕业生。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是指经省政府或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认定,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学籍注册为全日制高级工、预备技师的毕业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
业年度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毕业生(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三)列支渠道。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由负责学籍注册的各普通高校、民办高校、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承担,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省属高校求职创业补贴从2019年起由高校所在省辖市财政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报。每年的3 月底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就业服务大厅” (http://222.143.34.190:8081/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 “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材料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如有关户籍原件)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除
在网上填写个人基础信息、上传相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申请承诺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附件1),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二)职能部门信息比对。每年的4月15日前,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精准资助对象,由省人社部门通过系统以高校为单元提取申报补贴信息明细表(附件2) 按困难类别分类发送省民政、扶贫、残联等职能部门。申报人相关信息将与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省残联“残疾人证信息库”、省扶贫办“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 进行信息比对。
第3类困难类别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将按照数据共享机制与系统内已有数据库直接审核校验。通过系统校验的可免予上传助学贷款证明材料;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可按人工审核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
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省民政、扶贫、残联等职能部门通过各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库重点比对申报人员困难资质是否属实,对申报信息逐一标记比对结果,同时将通过人员名单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省人社部门,由省人社部门将通过人员名单的标记校验结果信息回写至信息系统。
(三)高校集中初审、公示。每年的4月15日—4月底,负责学 籍 注 册 的 各 普 通 高 校、 技 师 学 院 通 过 系 统 (http:// 222.143.34.190:8081/jyweb)进行初审。各高校重点初审困难毕业生申请材料是否完备。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报人,学校仅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无需收取纸质材料。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由高校在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加盖院校行政公章予以最终确认,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 无异议的,高校登录系统上传公示文件及人员名单,提交当地人社部门。同时,各高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上交相应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与盖章后的申请表 (一式3份,高校自留一份)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完成初审。
(四)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每年的5月15日前,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当地高校初审核合格的资助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在当地人社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文件同时上传信息系统。公示结束后由当地人社局对无异议的审核信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
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信息系统备案。
(五)及时拨付资金。每年5月底前,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的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当地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金核拨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通过直接支付方式, 实现资金直补到人,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中。财政部门直补到人确有困难的,也可通过人社部门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申领材料的备案和保管
(一)备案。各高校应于每年7月15日前,将本校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汇总报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保管。求职创业补贴的相关申报材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完毕后装订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2年。
五、工作要求
从2019年起,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统一通过系统申报、办理和查询。各地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及各高校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切实做好发放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缩短办理时限,增加透明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明确专人, 精心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做好补贴政策的公告和宣传推介工作。各高校也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
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补贴标准、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
(二)加强协作。为确保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全面落实,采取信息系统比对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加强信息系统申报、审核、校验信息回写等系统管理服务;各地人社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地高校毕业生申报的汇总审核和公示工作; 省教育部门负责提供2019年毕业年度内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数据信息,并通知各高校及时登录系统注册单位信息;各高校负责通知符合条件毕业生及时完成个人申报,并集中完成包括人工纸质材料在内的初审工作;省民政部门负责比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毕业生的信息;省残联负责比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信息;省扶贫办负责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信息。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会同教育、民政、财政、残联、扶贫等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每年的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三)规范审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
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比对,特别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补尽补。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初审和校内公示,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提高工作效率。各地
财政部门要及时完成核拨, 确保补贴资金在要求时限内发放到位。
(四)严明纪律。高校要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位的,后果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要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 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高校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本通知从2019年起执行,其他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具体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 月底前上报厅就业办统筹就业处。
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办统筹就业处: 0371—69690077;hnrstjyb@163.com
省教育厅学生处:
0371—65795552;gongzuoshunli@163.com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0371—65808705;tsbc2004@126.com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0371—65507807;hnshdb@sina.com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0371—65919553;hnfpyljh@163.cm
省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中心: 0371—60856590;hncjrjypx@163.com
附件:1. 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3. 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4. 河南省普通高校、技师学院名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 南 省 教 育 厅河南省财政 厅
河 南 省 民 政 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办统筹就业处)
附件1
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系统审核用)
基本信息
姓名
民族
性别
彩色一寸
免冠照片
生源地
市县(市)乡/镇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系)
学籍号
学历
1、大专2、本科3、硕士研究生4、博士研究生
手机号
固定电话
家庭住址
电子邮箱
申报信息
申请困难类别
1、低保家庭
2、残疾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4、贫困残疾人家庭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特困人员
证件号码
是否通过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残疾人证信息库、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比对;是否通过教育部门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数据信息校验。
□是□否
个人账户
社保卡号/银行卡号
开户行
申请承诺
我承诺以上信息及申报资料均属实有效,本人正在积极就业创业,现申请领取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学校初审意见
经初审,该申请人是我校 院系毕业年度毕业生,其申报资料原件完整,符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同意上报。
联系电话:
学校(盖章):
年月日
— 10 —
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人工审核用)
基本信息
姓 名
民族
性别
彩色一寸
免冠照片
生源地
省 市 县(市)乡/镇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系)
学籍号
学 历
1、大专2、本科3、硕士研究生4、博士研究生
联系信息
手机号
固定电话
家庭住址
电子邮箱
申报信息
申领对象类别
1、低保家庭
2、残疾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4、贫困残疾人家庭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特困人员
证件号码
个人账户
社保卡号/银行卡号
开户行
申请承诺
我承诺以上信息及申报资料均属实有效,本人正在积极就业创业,现申请领取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年月 日
县以上资格认定机构意见
经审查,申请人(本人/父亲/母亲/ (其他家庭关系))现持有的《低保证》/《残疾证》/《贷款合同编号》/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编号为
,属实有效,特此证明。
联系电话:
认定机构(盖章):
年月日
学校初审意见
经初审,该申请人是我 院系在读毕业生,表内所填资料原件完整,符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联系电话: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外省生源地的申请人应当如实、全面填写申请表,逐项完善有关审查手续,并将本人的就业创业证、低保证(或残疾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复印件,依序粘贴于本表背面。
附件2
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申请人姓 名
民族
申请人身份证号
申报对象类别
家庭成员关系
低保等证卡持有人姓 名
低保等证卡持有人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申请人手机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张三
①
父
李四
④
母
王五
⑤
本人
……
…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 各类申报对象要依序分类集中填写。
2.申报对象类别代码:①低保家庭;②残疾;③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④贫困残疾人家庭;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⑥特困人员。
附件3
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申报高校
申报人数
发放人数
发放人员
金额
(元)
对象
性 别
学 历
低保
残疾
助学贷款
贫困残疾人家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特困人员
男
女
专科及高职
本科及以上
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栏次关系:2栏≧3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9栏;3栏=10栏+11栏;3栏=12栏+13栏;14栏=3栏× 1500。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年月日
附件4
河南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名单(98所)
序号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所在地
办学层次
备注
市
县
25
洛阳理工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洛阳市
洛龙区
本科
教育部门
26
河南工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新乡市
红旗区
本科
教育部门
27
河南工程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郑州市
新郑市
本科
教育部门
28
河南城建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平顶山市
平顶山市新城区
本科
教育部门
29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开封市
龙亭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0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郑州市
金水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1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郑州市
金水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2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郑州市
中原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3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郑州市
惠济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4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郑州市
新郑市
专科
教育部门
35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郑州市
二七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6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郑州市
中牟县
专科
教育部门
37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省级教育部门
郑州市
中牟县
专科
教育部门
38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焦作市
解放区
专科
地方企业
39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金水区
专科
其他部门
40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金水区
本科
其他部门
41
河南警察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金水区
本科
其他部门
42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中牟县
专科
其他部门
43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金水区
专科
其他部门
44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金水区
专科
其他部门
45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南阳市
宛城区
专科
其他部门
46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新郑市
专科
其他部门
47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新郑市
专科
其他部门
48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平顶山市
湛河区
专科
其他部门
49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二七区
专科
其他部门
50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中牟县
专科
其他部门
51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金水区
专科
其他部门
序号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所在地
办学层次
备注
市
县
52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洛阳市
瀍河回族区
专科
其他部门
53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新郑市
专科
其他部门
54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二七区
专科
其他部门
55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安阳市
北关区
专科
其他部门
56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洛阳市
洛龙区
专科
其他部门
57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省级其他部门
郑州市
新郑市
专科
其他部门
58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省级其他部门
新乡市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专科
其他部门
59
郑州西亚斯学院
民办
郑州市
新郑市
本科
民办
60
黄河科技学院
民办
郑州市
二七区
本科
民办
61
郑州科技学院
民办
郑州市
二七区
本科
民办
62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民办
郑州市
新郑市
本科
民办
63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民办
郑州市
二七区
专科
民办
64
郑州财经学院
民办
郑州市
惠济区
本科
民办
65
黄河交通学院
民办
焦作市
武陟县
本科
民办
66
商丘工学院
民办
商丘市
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
本科
民办
67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民办
开封市
龙亭区
本科
民办
68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民办
郑州市
中牟县
本科
民办
69
信阳学院
民办
信阳市
浉河区
本科
民办
70
安阳学院
民办
安阳市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本科
民办
71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民办
新乡市
红旗区
本科
民办
72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民办
新乡市
红旗区
本科
民办
73
郑州工商学院
民办
郑州市
中牟县
本科
民办
74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民办
郑州市
新郑市
本科
民办
75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郑州市
中牟县
专科
民办
76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民办
郑州市
登封市
专科
民办
77
商丘学院
民办
商丘市
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
本科
民办
78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民办
郑州市
巩义市
本科
民办
序号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所在地
办学层次
备注
市
县
79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郑州市
中牟县
专科
民办
80
周口科技学院
民办
周口市
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
本科
民办
81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民办
漯河市
郾城区
专科
民办
82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民办
郑州市
新密市
专科
民办
83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民办
焦作市
沁阳市
专科
民办
84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民办
许昌市
禹州市
专科
民办
85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民办
郑州市
新郑市
专科
民办
86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民办
郑州市
荥阳市
专科
民办
87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新乡市
长垣县
专科
民办
88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民办
郑州市
新郑市
本科
民办
89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信阳市
新县
专科
民办
90
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民办
鹤壁市
淇滨区
专科
民办
91
南阳职业学院
民办
南阳市
西峡县
专科
民办
92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民办
郑州市
中原区
专科
民办
93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民办
郑州市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专科
民办
94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
民办
洛阳市
新安县
专科
民办
95
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
民办
鹤壁市
淇滨区
专科
民办
96
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民办
平顶山市
宝丰县
专科
民办
97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民办
信阳市
平桥区
专科
民办
98
铁道警察学院
公安部
郑州市
金水区
本科
其他部门
河南省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名单(42所)
序号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所在地
办学层次
备注
市
县
1
黄淮学院
驻马店市政府
驻马店市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
本科
教育部门
2
平顶山学院
平顶山市政府
平顶山市
平顶山市新城区
本科
教育部门
3
新乡学院
新乡市政府
新乡市
红旗区
本科
教育部门
4
安阳工学院
安阳市政府
安阳市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本科
教育部门
5
南阳理工学院
南阳市政府
南阳市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本科
教育部门
6
郑州师范学院
郑州市政府
郑州市
惠济区
本科
教育部门
7
信阳农林学院
信阳市政府
信阳市
平桥区
本科
教育部门
8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郑州市政府
郑州市
惠济区
本科
教育部门
9
开封大学
开封市政府
开封市
龙亭区
专科
教育部门
10
焦作大学
焦作市政府
焦作市
山阳区
专科
教育部门
11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濮阳市政府
濮阳市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专科
教育部门
12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许昌市政府
许昌市
魏都区
专科
教育部门
13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商丘市政府
商丘市
睢阳区
专科
教育部门
14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周口市政府
周口市
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
专科
教育部门
15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济源市政府
济源市
济源市
专科
教育部门
16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鹤壁市政府
鹤壁市
淇滨区
专科
教育部门
17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平顶山市政府
平顶山市
湛河区
专科
教育部门
18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信阳市政府
信阳市
浉河区
专科
教育部门
19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漯河市政府
漯河市
源汇区
专科
教育部门
20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三门峡市政府
三门峡市
湖滨区
专科
教育部门
21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焦作市政府
焦作市
山阳区
专科
教育部门
22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漯河市政府
漯河市
源汇区
专科
教育部门
序号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所在地
办学层次
备注
市
县
23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南阳市政府
南阳市
卧龙区
专科
教育部门
24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商丘市政府
商丘市
睢阳区
专科
教育部门
25
永城职业学院
永城市政府、河南煤化
永城市
永城市
专科
其他部门
26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郑州市政府
郑州市
管城回族区
专科
教育部门
27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市政府
郑州市
荥阳市
专科
教育部门
28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安阳市政府
安阳市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专科
教育部门
29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新乡市政府
新乡市
红旗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0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驻马店市政府
驻马店市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1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开封市政府
开封市
龙亭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2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洛阳市政府
洛阳市
西工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3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许昌市政府
许昌市
魏都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4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郑州市政府
郑州市
金水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5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阳市政府
安阳市
汤阴县
专科
教育部门
36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郑州市政府
郑州市
管城回族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7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南阳市政府
南阳市
卧龙区
专科
教育部门
38
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濮阳市政府
濮阳市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专科
其他部门
39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驻马店市政府
驻马店市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
专科
其他部门
40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市政府
三门峡市
灵宝市
专科
其他部门
41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平顶山市政府
平顶山市
宝丰县
专科
教育部门
42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郑州市政府
郑州市
二七区
专科
教育部门
河南省技师学院名单(20所)
序号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所在地市
办学层次
备注
1
河南化工技师学院
省人社厅
开封市
高职
省属公办
2
河南医药技师学院
省人社厅
开封市
高职
省属公办
3
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
河南省粮食局
新乡市
高职
省属公办
4
郑州技师学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
高职
市属公办
5
郑州商业技师学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
高职
市属公办
6
郑州交通技师学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
高职
市属公办
7
郑州财经技师学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
高职
市属公办
8
郑州铁路技师学院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
高职
企业办学
9
开封技师学院
开封市人民政府
开封市
高职
市属公办
10
平顶山技师学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平顶山市
高职
市属公办
11
平顶山煤炭技师学院
省工信委
平顶山市
高职
省属公办
12
鹤壁技师学院
鹤壁市人民政府
鹤壁市
高职
市属公办
13
新乡技师学院
新乡市人民政府
新乡市
高职
市属公办
14
焦作技师学院
焦作市人民政府
焦作市
高职
市属公办
15
濮阳技师学院
濮阳市人民政府
濮阳市
高职
市属公办
16
许昌技师学院
许昌市人民政府
许昌市
高职
市属公办
17
漯河技师学院
漯河市人民政府
漯河市
高职
市属公办
18
三门峡技师学院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
高职
市属公办
19
商丘技师学院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
高职
市属公办
20
驻马店技师学院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
高职
市属公办
主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
校)、各技师学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