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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9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还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1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     来源:     点击:

各班级:

为方便有还款意愿的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还款,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提升贷款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我校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现决定开展2019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还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

还款对象为2019届贷款毕业生,其贷款贴息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二级学院资助负责人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查看还款学生信息。

二、还款时间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本人支付。学生在2019年6月15日前还款,只需偿还本金,不用支付利息。

三、还款方式及流程

还款采用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方式,方便快捷。具体可参照《2019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提前还款流程》操作。

四、注意事项

1.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各班级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使用二级学院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金融知识、支付宝知识、还款方式、还款流程等进行宣传,让每一位学生熟悉还款时间和操作流程,并鼓励有偿还能力的学生在离校前还款。

2.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各班级要利用毕业生离校专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让每一位学生了解贷款违约会导致严重后果,包括:银行加收罚息,不再为其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将录入全国征信系统,就业和创业受到影响;银行将在有关媒体和网站公布个人信息及违约行为,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等。

3.提前做好毕业确认。要提前着手,认真筹备,特别针对2019届贷款毕业生中没有提前还款的学生,做好毕业信息确认、数据核对、错误信息修改报送等相关工作。

各班级要进一步提高对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还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本单位毕业班辅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