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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传承爱国志,青春献祖国”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第一届校园歌手大赛

发布日期:2016-10-21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     来源:     点击:

各团支部:

为了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发展,为我院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激发学生潜力,用歌声营造轻松和谐、青春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引领正确的审美观念,按照院团委近期工作安排,决定举办学院一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目的

培育激发广大青年爱国热情,缅怀我党的光辉历程,发掘长征精神的历史内涵和时代价值,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健康向上、青春活泼的青年文化氛围,活跃校园文化,为校园文化活动选拔优秀人才,提供展示自己的舞台,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态和良好的竞争意识,让广大同学在欣赏中提高鉴别美、创造美和发现美的意识。

二、主办单位:共青团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主题:传承爱国志,青春献祖国

四、参赛对象:全院在校学生

五、比赛形式:比赛分为系部选拔和全院总决赛两个环节进行。

1、系部选拔:各系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截止到10月31日请各系团总支将参加学院总决赛的选手名单(姓名、班级、演唱曲目、演唱形式等)上报院团委办公室(C207)。

2、学院总决赛:11月15日(暂定)

六、比赛要求:

(一)演唱类型:独唱、对唱、合唱(5人以下)等。鼓励演绎经典红色歌曲、原创歌曲。

(二)所选曲目要求:参赛歌曲形式多样,不做形式上的要求,但内容必须能反映当代大学生风貌,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富有时代气息,鼓励原创。

(三)演唱伴奏:选手自备伴奏,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器乐伴奏、伴奏光碟、现场乐队(可带人声伴唱),也可以有伴舞或用歌舞剧形式展现。

(四)参赛选手的演出服、化妆、伴奏、伴舞及道具自备。

(五)大赛规则:

1、选手以抽签的形式排列参赛顺序。

2、参赛选手演唱曲目,以选手上报曲目为准,不能在赛前临时更换曲目。

3、参赛选手应按照比赛规程参加大赛,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赛或演唱未完成者视为弃权。

4、选手在比赛中应尊重评委,对分数有异议时可通过自己所属团总支和大赛相关负责人联系解决。

六、评分标准:

(一)本次大赛为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在下一选手比赛完后,宣布上一选手得分。

(二)评分内容包括5个项目:歌曲内容、音准节奏、仪表仪态、音乐表现力、演唱技巧。

1、演唱作品选择适度,较有针对性。(1分)

2、演唱中音准,节奏准确无误。(3分)

3、台风自然、高雅,服装得体美观。(1分)

4、歌唱语言清晰,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2分)

5、声音自然明亮、声区统一,演唱声情并茂,能够较完整地表现作品。(3分)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冠军一名、亚军两名、季军三名。

为了使本次比赛能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各团总支应加大宣传力度,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充分调动院内各学生参赛的积极性,同时各参赛选手需严格遵守此次大赛的各项规则,按时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