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20年7月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20年7月6日 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所报服务地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单列县由所在省辖市负责)。具体地点、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有条件的可实行网上报名(附件中为网址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级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鼓励在居住地所属报名点报名,尽量不跨区域流动,考试日前14天内,要做好体温监测并签订承诺书。
报考人员报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证书的,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由所在院校负责发放毕业证书的部门在《河南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招募条件4或5,下同)网上报名的,本人于7月10日前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现场审核。
(4)报考单列县人员若现户籍不在本县,除按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户口薄证明其户籍地。
实行现场报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须报考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报。
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9日8:00- 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网上报名的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如报名人数与招募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单列县达不到1.5:1)的,相应核减拟招募名额直至取消。
(三)考试实施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1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考生可于2020年8月25日18:00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和资格确认事宜由各地“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各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考察
各地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审核通过者予以招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三支一扶”专栏公布。
(六)培训上岗
培训工作在省“三支一扶”办指导下,由各地“三支一扶”办负责实施。经培训合格后由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并按要求上岗。
体检、考察、培训工作于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10月1日上岗。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 人员就业力度。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三)各地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四)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三支一扶”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五)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按规定做好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等工作。“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402880812fba20d4012fddefa8781402/9ea08859e71549f7acb24b1989caf7cf.html
(转自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