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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打造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创新高地

发布日期:2019-07-11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     来源:     点击: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1日讯 近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22年,全面摸清革命文物资源状况,提升一批革命文物保护级别,建设一批革命文物保护传承示范基地,举办一批革命题材主题展览,推出一批红色文化研究成果,开发一批红色文创产品,设计一批红色研学旅行精品线路。

实施方案明确,届时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状况将显著改善,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保护利用经验得到积极推广,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使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红色旅游在全国继续领跑,把江西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创新高地。

实施方案强调,将公布全省革命文物名录,建立江西革命文物数据库,推进革命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题调研,加强对革命文物的研究阐释。实施红色经典出版文化工程,系统整理发生在红土地上的革命先烈事迹,积极构建革命文化精神谱系。积极推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整体保护利用经验,推进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示范引领。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行动计划,加强长征与抗战主题纪念设施、遗址保护,做好红色标语普查和保护利用工作。

为进一步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同一类型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加强协作,开展省际、馆际间革命文物馆藏资源、主题展览等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先行试点,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运用市场机制开发更多文化创意产品,促进文化消费。

实施方案明确,利用江西丰富的红色资源,精心打造高品优质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粹街区、精品线路、精湛演艺、精彩活动,为游客提供深度参与、激荡心灵的红色文化体验。加强“红绿古”三色深度融合,打造复合型旅游产品,以红色养心,以古色养性,以绿色养身,增强江西旅游魅力。除此之外,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利用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学习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红色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行动,整理编纂红色教材,开发红色“校本课程”。

实施方案规定,将重点实施江西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革命文物平安工程等工程。县级以上政府应将革命文物保护作为支持重点,进一步完善革命文物保护财政保障机制。

以下为政策原文: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实施方案》 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6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充分发挥江西得天独厚的红色资源优势,传承红色基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革命文物是自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为争取民族独立、实现伟大复兴而奋斗,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光辉历程的重要实物见证。江西是中国革命的摇篮,红土地上记载了共和国缔造者们血染的风采,孕育了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也留下了许多弥足珍贵的实物史料和纪念建筑。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革命文物工作,已拥有一批全国知名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保护利用经验成为全国示范,红色旅游蒸蒸日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应看到,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还存在不足,迫切需要加强革命文物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迫切需要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传播,迫切需要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的独特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落实保护责任,加大工作力度。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革命精神、继承革命文化为核心,统筹推进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着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着力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着力提升革命文物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教育效果,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江西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保护、整体保护,统筹推进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确保革命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坚持健康利用、安全利用、可持续利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红色资源利用好、红色传统弘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改革创新,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中小学教育、干部教育相结合,与红色阵地建设、红色旅游发展相结合,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不断增强革命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面摸清革命文物资源状况,提升一批革命文物保护级别,建设一批革命文物保护传承示范基地,举办一批革命题材主题展览,推出一批红色文化研究成果,开发一批红色文创产品,设计一批红色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状况显著改善,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保护利用经验得到积极推广,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使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红色旅游在全国继续领跑,把江西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创新高地。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加强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和制度建设。省文旅厅编制实施全省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制定全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各地要建立革命文物定期排查制度,掌握革命文物的保存状况、保护需求、项目组织、基础设施和管理使用情况,建立排查档案。对存在险情的革命文物,应视轻重缓急,制订保护修复计划。公布全省革命文物名录,建立江西革命文物数据库,推进革命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题调研,加强对革命文物的研究阐释。实施红色经典出版文化工程,系统整理发生在红土地上的革命先烈事迹,积极构建革命文化精神谱系。

(二)健全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机制。积极推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整体保护利用经验,推进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示范引领。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行动计划,加强长征与抗战主题纪念设施、遗址保护,做好红色标语普查和保护利用工作。加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日常保养和巡查监测,对存在重大险情的保护单位及时开展抢救性保护,在项目审批上开辟“绿色通道”,在资金安排上予以保障。各级政府应及时把新发现的革命文物依法纳入保护范畴,优先把具有重要价值的革命旧址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并认真落实“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要求。县级政府应落实所辖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文物保护措施,不得擅自迁移、拆除。

(三)加强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加大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研究工作力度,加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革命遗址、文物藏品的排查征集工作,做好馆藏革命文物的清理、定级、建账和建档工作。实施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计划,及时抢救修复濒危珍贵革命文物,优先保护材质脆弱的珍贵革命文物,加强可移动革命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专题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应兴建或改建符合标准的文物库房,完善馆藏革命文物监测调控设施,改善革命文物藏品保管、陈列展览条件。

(四)规范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管理。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在陈列布展、史实研究、旅游开发等工作中,要坚持正确历史观和历史标准,向社会传递正确价值导向。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激发红色场馆创新活力,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效能。积极稳妥完成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井冈山革命博物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和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宣传、文化和旅游、财政等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保障力度,推动四馆高品质健康发展,成为全国一流革命纪念场馆。从严控制新建改扩建革命纪念设施,不得未批先建、边报边建,严禁扩大范围、项目搭车。

(五)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树立践行“红色经典、现代表述”“见物、见事、见人,更见精神”等理念,策划一批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在保持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基本陈列和革命旧址原状陈列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深化研究、及时补充彰显时代精神的展陈内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基本陈列超过5年的可进行局部改陈布展,超过10年的可进行全面改陈布展。实施“两讲”(讲解词、讲解员)规范工程,建立展陈内容和解说词研究审查制度,宣传、文化和旅游、文物、党史部门要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好政治关和史实关,增强展陈说明和讲解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加强讲解员常态监督考核,定期开展培训、比赛活动,杜绝讲解中庸俗、媚俗、低俗现象。坚持展陈形式与展陈内容相得益彰,综合运用实物、照片、图表、模型、绘画、雕塑、景观、影像等多种形式,适度运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体验性。

(六)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扩大革命文物资源开放程度,宣传、文化和旅游、文物部门管理使用的革命文物类文物保护单位应全部对外开放。加大军队系统革命文物展示利用力度,运用红色资源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以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纪念活动、重要节庆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依托革命文物资源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策划实施具有鲜明教育作用、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展览和宣教活动。鼓励同一类型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加强协作,开展省际、馆际间革命文物馆藏资源、主题展览等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先行试点,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运用市场机制开发更多文化创意产品,促进文化消费。

(七)打造全国红色旅游江西样板。利用江西丰富的红色资源,精心打造高品优质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粹街区、精品线路、精湛演艺、精彩活动,为游客提供深度参与、激荡心灵的红色文化体验。加强“红绿古”三色深度融合,打造复合型旅游产品,以红色养心,以古色养性,以绿色养身,增强江西旅游魅力。推进红色旅游与相关产业广泛融合,完善旅游产业要素,丰富红色旅游业态,提高综合效益。以江西发起成立的中国红色旅游推广联盟为平台,积极主动与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各省开展红色旅游区域合作,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形成规模集聚发展态势。密切我国在国际上的战略合作伙伴尤其是主流价值观相近的国家,加强红色旅游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江西红色文化国际传播和民间友好往来。

(八)创新革命文物传播方式。完善中小学生利用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学习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红色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行动,整理编纂红色教材,开发红色“校本课程”。建立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与周边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城乡社区的共建共享机制,通过主题活动、专题研讨、互动教学等多种形式,拓展教育传播渠道,大力弘扬革命传统。加强赣港澳台青少年交流与红色文化教育,鼓励招募培训“小小讲解员”“红色导游”,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提升讲好红色经典故事的能力,省文旅厅开展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工程试点工作。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基层理论宣讲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员深入基层一线宣讲红色文化。加强革命文物数字资源开发利用,推进“互联网+革命文物”,对革命文物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延伸式展示,通过微展览、微课堂、微访谈、微视频等传播方式,构建网络教育新平台,打造江西红色数字家园,生动传播江西红色文化。

(九)强化革命文物安全监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提升革命文物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守住革命文物安全底线、红线和生命线。落实革命文物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推动全省文物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加大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市县政府每年最少开展一次革命文物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重点项目

(一)江西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以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为主线,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时间节点,系统开展江西党史文物、文献、档案、史料调查征集,全面提升反映江西党史的重大事件遗迹、重要会议遗址、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人物旧居保护展示水平,创新阐释和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贡献。编印《江西革命遗址遗迹图文集》《中央苏区及周边革命根据地档案史料丛书》,举办“红旗漫卷江西——江西红色档案文献展”。

(二)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编纂《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推介》,总结革命旧址保护利用与红色精品景区建设相结合的瑞金、井冈山模式,与特色乡镇建设相结合的宁都模式,与休闲农业旅游相结合的金溪模式,与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的青原模式,助力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按照全国革命文物片区保护利用的要求,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片区、中央革命根据地片区、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片区、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片区、湘赣革命根据地片区以及秋收起义、八一起义、中央红军长征、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等重大历史事件为重点,推进全省革命文物的连片保护、整体展示、示范引领。

(三)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工程。突出长征主题,积极配合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试点,推进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红六军团西征、抗日先遣队北上三条长征出发地文化线路建设,完善“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突出抗战主题,提升庐山抗战纪念馆、上高抗日阵亡将士陵园、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德安县万家岭大捷纪念园、彭泽县马垱炮台遗址等五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保护展示工作。做好红色标语保护利用工作,以青原区、于都县、乐安县、横峰县、修水县、铜鼓县、瑞金市、井冈山市为试点,摸清红色标语的形式、数量、类型和内容,因类施策,积极开展红色标语保护技术研究,同时以点带面,使全省红色标语得到有效保护展示利用。

(四)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9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历史事件和纪念活动,精心组织举办革命文物系列精品陈列展览。积极参与“中国共产党百年党史文物大展”,积极申报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活动”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重点打造江西省博物馆新馆红色文化展、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改陈,提升兴国、宁都、莲花、横峰、大余、万载等市县革命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定期策划推出一批革命文物主题展览和流动展览,拓展社会教育覆盖面。

(五)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深挖红色题材内涵,围绕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持续打造红色题材精品力作。组织《薪火相传——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巡礼》专题片拍摄。建设江西红色文化资源大数据库,积极推动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开通网上展馆,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省级十大红色育人实践基地,完善红色教育培训机构和课程建设。发挥江西省博物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作为国家文创试点单位的示范作用,开发一批革命文物宣传品和文创产品。完善中央苏区革命历史纪念场馆联盟,成立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展示联盟。做好井冈山精神宣传教育中心建设管理使用工作,积极组织“湘鄂赣苏区论坛”活动,深化对苏区历史的研究。持续深入开展诵读红色家书和宣介红色经典故事活动,适时发布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情况报告。

(六)革命文物平安工程。加强革命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重点实施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消防、防雷工程,努力实现革命类文物保护单位、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安防、消防、防雷达标。夯实基层革命文物安全管理,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逐处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保文物安全末端守护制度得到落实。开展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和革命旧居旧址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革命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革命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历史风貌不受破坏。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做好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总抓手。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建立革命文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江西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作联席会议将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工作重点,成立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广播电视局、江西广播电视台、省档案馆、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气象局等部门参加的革命文物工作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旅厅。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级以上政府应将革命文物保护作为支持重点,进一步完善革命文物保护财政保障机制;全面实施革命文物相关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强化监督审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多元投入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金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发展红色旅游。

(三)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法规政策,适时启动省级革命文物保护立法工作,鼓励革命文物丰富的设区市制定革命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科技创新和装备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负责革命文物工作的机构和力量。明确革命文物所在地方政府及产权人的保护职责,落实巡查看护等人防措施和经费。加强革命文物研究、保护、管理、利用人才队伍和师资力量建设,满足革命文物保护机构自身建设和社会需求。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评估机制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革命文物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情况通报制度,对保护不力、管理不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管理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